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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轨道交通俱乐部会员管理规则(V.201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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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30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来到上海轨道交通俱乐部
                                                                    总纲
1、上海轨道交通俱乐部(以下简称为“俱乐部”)是以交流轨道交通信息为主其他城市交通建设为辅的网络社区。本规则适用于俱乐部中的论坛、地铁圈、地铁群以及各个频道。
2、本管理规则为俱乐部规定总则,具体各个版块仍需遵守各版块规定,如版块规定有与本规定冲突的,以本规定为主。
3、会员所有言论,均代表会员思想,与本站立场无关。会员对其所发表内容单独承担责任,因会员发帖造成的不良后果,俱乐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4、会员文明上网浏览,团结友爱,互帮互助,自觉维护论坛秩序。
5、请自觉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严禁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 宣扬散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 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及领导人的言论;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 发表发布威胁国家安全的言论、激进言论的;
★涉及政治和军事的
★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6、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别强调,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7、注册时接受本站管理制度,成为本站会员后,均视为接受本站各项管理制度。
8、俱乐部管理人员有权删除任何违规帖子和处理违规会员的权利,并保留相关的解释权利。
9、俱乐部管理员拥有增加、减少、修改、解释、编辑此规则的权利。
10、俱乐部管理员拥有变更、改变、增加、减少俱乐部管理组名称和成员的权利。
                            上海轨道交通俱乐部™logo使用规则
1、上海轨道交通俱乐部logo(下简称“俱乐部logo”)是指包含带有“metrofans”和“上海轨道交通俱乐部”字样的一切商标、图案和字体,及其衍生体。
2、俱乐部logo归上海轨道交通俱乐部™所有,俱乐部管理员工作组对俱乐部logo享有使用、授权、修改的权利。
3、非论坛管理员工作组人员如需要使用俱乐部logo的,必须经过论坛管理员工作组审核授权后,方可允许使用;
4、会员在论坛上发表作品、出图、出视频时可以直接使用“www.metrofans.sh.cn”的域名,并自行安排字体和格式;
5、未经授权私自使用俱乐部logo或者盗用俱乐部logo的个人和网站,俱乐部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6、俱乐部所制作的衍生产品,无论是否包含logo,均属于本站产权所有,他人不得随意模仿制作并贩卖。
7、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上海轨道交通俱乐部管理员工作组所有。
                    用户ID注册办法以及会员头像、签名管理规则

一、会员帐号,以下称ID
1、严禁使用下列信息进行ID注册:
    ①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②国家机构或其他重要机构的名称;
    ③不文明、不健康、不和谐,明显违背精神文明建设的名字;
    ④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名字;
    ⑤单纯的图形、符号名字;
    ⑥与本俱乐部已经存在的重要ID相近相似的名字;
    ⑦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名字。
2、一个用户可以注册一个ID。严禁同一IP号段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区进行多次注册。此类注册均为恶意注册。
3、注册仅允许使用中文、英文字母以及其他符号混合,禁止使用任何不雅或可能引起他人反感的字眼注册用户名。
4、注册ID后,需用户提供正确的E-mail地址进行验证。一个E-mail地址只能验证一个ID
5、节约论坛的资源,请不要注册马甲。管理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删除马甲帐号,并对原帐号进行警告。
6、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的不良用户名或者包含某些不法企图的用户名,论坛管理者有权直接删除或者封号。
7、马甲定义:某2个或多个最后登陆IP地址雷同的ID。
8、马甲帐号如不违反论坛规定,原则上不封号。但若参加投票,则所投项目无效。且管理员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删除或封闭此马甲。
9、俱乐部尊重各位会员的选择权。用户成为本站会员后,希望大家尊重本站各项管理制度,如有意见可以合理的提出。
10、如遇其他突发特殊事件,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俱乐部管理团队对此规定保持最终解释权。
11、原帐号被封后,出于申诉需要,允许注册一个与之前相似的ID,但仅可作为申诉使用。二、头像
    1、头像图片必须遵守“总纲”的所有规定。
    2、头像大小必须符合论坛系统的默认要求。
    3、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头像图片,管理员有权编辑掉。

三、签名
    1、签名中的内容必须符合俱乐部的各种管理规章。
    2、经过管理员允许的会员,可以在签名中插入地址、超级连接、广告等信息,且接受管理员监督。
    3、任何不符合要求的签名,管理员有权利编辑掉。



        会员内容发表注意事项
1、严禁发表任何“总纲”中所提到的违规违法信息。如:赌博、非法彩票、跑马等类似信息。
2、严禁发表色情(包括同性恋内容)、淫秽类主题和回复;不得发布带有性描写或者一切与色情擦边的内容。
3、严禁发表对任何会员进行人身攻击、谩骂、挑衅的言论;不得有地域歧视性质的文章、字眼出现。
4、未经俱乐部管理层同意,不得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未经他人许可,禁止张贴他人的任何私人信息(包括人肉搜索)。
5、不得以发帖的形式,随意公布未经官方认证的QQ群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信息收集、意见征集类的帖子。
6、提供下载链接的请先检查链接的有效性,请尽量不要把下载链接单纯指向某个论坛。
7、发表转载他人的帖子时,请注明“转载”。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注名“原创”。
8、在各个版块发贴前,请仔细查阅相关版块的规则。
9、发布举报贴请发布在 【举报中心】, 建议的请至【站务管理】专区发贴!并按该区版规发帖。
10、普通会员禁止使用【公告】前缀发布帖子,同时禁止非原创使用【原创】前缀。
11、为保护知识产权,照片上有同行论坛水印的照片建议不要上传,如情况严重将被删除。
12、在发表帖子前,建议使用强大的搜索功能。
13、本站常规版块目前不研究任何关于拆房迁房、房产、房价有关的话题。但是在部分生活区专版,允许适当的讨论,合理的发布。
14、本站谢绝任何灌水帖、垃圾帖、广告帖、(新闻)转发帖等无意义的信息,具体定义如下:
     ㈠灌水贴(含纯表情帖)
       ☆灌水。只有无意义的图片/符号/无意义的标点的纯灌水。
       ☆无定义帖。发表沙发、留名、关注、路过等无意义的内容;与主题无关的附件。
       ☆刷屏。多个主题同一回复内容,或者一个主题多个版面反复发。
       ☆版聊。与主贴内容无关且跟贴聊天的回贴数量较多的。
       ☆扫楼扫版。即刷屏,是指在5分钟内,在同一版块的同一页面上的十个主题贴为同一ID或十个回复贴最后回复为同一ID的帖子。
       ☆纯表情。即只有一个或多个表情。
       ☆冲指标帖。向某一个数量的发帖数发起冲刺的主题。
     ㈡垃圾贴
       ☆多个版块同一内容重复贴。
       ☆标题不明、只有标题无内容的主题。
       ☆一个主题多个版面发表的。
       ☆空贴、试发贴。
       ☆发表与主题无关的配图。
     ㈢广告贴
       ☆不是直接的下载链接,而是主页的链接
       ☆需要注册后方可下载的
       ☆欺骗点击类的地址链接
       ☆主要内容为网址链接宣传的文章(新闻网站除外)
       ☆为他人或自己谋取利益的链接
       ☆不健康或违反规定的链接
       ☆未经论坛许可,进行调查、征集的
     ㈣转发帖
       ☆转发帖需得到原帖作者的同意或者默认
       ☆转发时候需要注名出处
       ☆转发一旦引起原作者争议,立即删除
15、本站谢绝地域歧视、人身攻击、辱骂他人、煽动闹事等任何不和谐的内容。具体定义由当事管理人员根据当时情况判断。
16、以上规定对站内消息、签名等信息同样有效。
17、在本站内发布新闻类信息,务必保证内容的真实、有效、准确。有时效性的新闻,必须标明时间段。本站欢迎新闻消息以自己的形式发布,不欢迎纯新闻转帖,不欢迎只有地址连接的帖子。
18、本站不研究磁悬浮的负面新闻及其建设争议。关于磁悬浮的积极讨论,请在“航空交通枢纽版”内讨论。

19、本站允许以娱乐的形式发布玩笑帖或者杜撰帖,但是必须在标题中写明“仅供娱乐”字样,如果没有,按照虚假信息处理。

                   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㈠俱乐部本着维护论坛秩序创造良好的浏览环境为出发点,对会员进行适当的奖励。奖励原则如下:
   1、一般情况下,发任何优秀的帖子均会得到加威望或加轨道币的奖励。特别优秀的带有附件的帖子还可以得到精华等其他奖励。
   2、热心帮助他人排忧解难的。
   3、主动维护论坛讨论秩序,举报不良信息的。
   4、其他对俱乐部发展有意义的行为。
  ㈡一般情况下,版主对优秀帖采用的管理手段种类有:
   ①加分 ②高亮 ③置顶 ④加精华 ⑤提升 ⑥主题推荐 ⑦加盖图章
  ㈢所有奖励原则均有适当标准,并允许版主自行控制。奖励标准不对外公布。

二、处罚(管理手段)
  1.  本着维护论坛秩序创造良好的浏览环境为出发点,对会员进行适当处罚。处罚不是目的,所有的处罚均只是一种管理手段,任何会员在得知并承认自己的不和谐行为后,任何处罚均可撤销。
  2.  俱乐部原则上希望少处罚或者不处罚任何会员。
  3.  一般情况下,版主对问题作者采用的处罚手段有:
     ①站内发消息警告   ②扣分   ③禁止发言   ④禁止访问   ⑤禁止IP
   4.  一般情况下,版主对问题帖采用的管理手段种类有:
     ①关闭 ②删除 ③移动 ④编辑 ⑤合并 ⑥下沉
  5. 下列各种情况将可能会受到禁止发言(或禁止访问)的处理,包括但不局限于:
     ①辱骂、攻击管理人员的;故意挑衅、挑刺管理人员的
     ②恶意攻击、侮辱、谩骂其他会员的
     ③发表各类违法违规信息的;故意灌水、刷版的
     ④经常在站务版块游荡、滋事;对投诉帖、争吵帖等特别关注、存心找茬的
     ⑤多次发表地域歧视、挑拨会员情绪的
     ⑥未经许可发布广告的
     ⑦多次开小号(马甲),并故意扰乱论坛秩序的
     ⑧对管理人员处理无端指责,通过非正常方式发泄不满,纠缠不清的
     ⑨任何破坏俱乐部良好讨论气氛、引起会员反感的
     ⑩发表其他违反俱乐部各项规定内容的
  6. 各级别管理人员有权利根据情况,选择适当的标准进行管理操作。管理标准不对外公布。
  7. 对于发布违法信息、黑广告的用户,我们将直接禁止访问,并不给予任何解释说明。


 楼主| 发表于 2010-1-24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俱乐部的任何会员,在非禁状态下,均可享受到以下权利:
  1. 俱乐部官方活动、非正式活动参加权
  2. 俱乐部志愿者活动参加权(未满18周岁除外)
  3. 申请俱乐部版主权
  4. 论坛系统提供各级别下的各项权利
  5. 申请加分加精华权利
  6. 提供合理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7. 举报不良信息和违规会员(含版主)的权利
  8. 与版主以及管理员沟通权
二、意见建议、加分申请、站内事物,请在“站务管理”发帖。投诉举报,请在“举报中心”发帖
三、会员进行投诉时的管理办法:
  1. 对他人违规内容的投诉,经管理人员查实后给予处理,对投诉者(核实后)酌情给与综合奖励;对于举报内容不实者,管理人员将不予处理;
  2. 对管理人员处理不服或者有意见者,请在【站务管理】将事情起因、经过、结果如实以平和措词列出,或者以PM形式通知论坛管理员;
  3. 对于已做出违规认定,任何会员在没有切实理由的情况下,依旧强词夺理者,将给予处罚。
  4. 对于俱乐部的政策,论坛版块的开放与关闭,属于本站内部事务,不接受任何投诉和质疑。但可提出建设性意见。
  5. 任何投诉或者意见建议,本站管理人员均会一一给予解答。暂时无法解答的,也会给予标记处理。
  6. 其他任何问题,俱乐部欢迎各位会员以站内短消息(PM)的方式于管理员进行良好的沟通。任何话题均可平静的沟通。
四、会员的义务。
1. 本站希望各位会员遵守俱乐部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俱乐部管理人员的管理。
2. 本站会员在接受由本站引起的采访活动时,需以上海轨道交通俱乐部会员的身份接受采访。非本站产生的采访除外。
3. 会员应该珍惜本站的荣誉和名声,不做任何有损害俱乐部名誉和名声的事情。
           关于地铁圈和地铁群
“地铁圈”是上海轨道交通俱乐部下属的一个网站,其内容管理同样受到本规则的约束。地铁圈的管理者有权利对其中的内容进行编辑、删除等操作,也有权利对地铁圈的某个用户空间暂时锁定和删除。
“地铁群”是上海轨道交通俱乐部下属的一个网站,其内容管理同样受到本规则的约束。其主要是为大家提供一个属于自己的网络小群体,大家在其中讨论一些积极健康的话题,交往新的朋友,了解新的知识。
地铁圈和地铁群的管理规则,除参照本规则外,具体参见各详细规则。
           关于本站的地铁志愿者
俱乐部在地铁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开展正规的地铁志愿者服务活动。俱乐部开展的地铁志愿者服务活动是上海申通地铁公司同意并批准的正规活动,整个过程由上海申通地铁公司负责提供安全保障。报名参加前,请仔细阅读《上海轨道交通志愿者守则》并接受此守则的约束。

一、 总则
  1、 为积极参与“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主题实践活动,弘扬上海城市精神,促进和规范上海轨道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全面推进轨道交通志愿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守则。
  2、 本守则所指的志愿者是指利用自己的时间、自己的技能,在不为获得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营造上海轨道交通车站安全文明乘车环境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
  3、 志愿者积极配合车站做好“与文明同行,做可爱上海人”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引导乘客文明乘车,营造上海轨道交通良好的乘车秩序和环境。
  4、 上海轨道交通志愿者经轨道交通沿线所在区县文明办负责组织招募确认后,在上海轨道交通线路的车站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 志愿者基本要求
  5、具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素质,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不怕困难,甘于奉献。
  6、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低血糖及其他慢性疾病和年老体弱者。
  7、能够认真遵守《上海轨道交通志愿者守则》的有关规定,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并接受轨道交通车站对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自觉维护轨道交通志愿者的形象,文明乘车从自我做起,并把文明理念带入单位、社区和家庭。

三、志愿者服务的具体内容
  8、 志愿者在服务时重点配合车站做好文明乘车工作,中途站为“先下后上,有序乘车”,终点站为“文明排队,依次乘车”的工作,具体为:
列车进站前,提请乘客站在候车区域内;
列车进站时,提请乘客让出下客通道,站在安全线内;
列车停站时,提请乘客先下后上,有序乘车。
  9、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做到形象规范、语言规范、动作规范,具体为:
形象规范:仪表、着装整洁大方,不穿高跟鞋,按规定佩戴统一识别标志,统一穿着上海地铁志愿者红色马甲。
语言规范:使用统一宣传用语,如“请先下后上,有序乘车”、“请让出下客通道”等,并使用“你好、请、谢谢、对不起”等文明用语。
动作规范:站姿端正,引导乘客有序乘车时要面向乘客,右手五指并拢,手臂自然弯曲,将站在下客区内候车的乘客引导到候车区。

四、 愿者服务注意事项
  10、志愿者在服务过程要注意安全,必须站在安全线以内;严禁跳下站台或进入遂道;列车到站时不要手扶车门,以免手被挤伤。
  11、优先照顾、优先帮助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规范文明乘车行为以倡导为主,不与乘客发生争执和冲突。
  12、遇有紧急情况必须马上通知车站工作人员,未有明确要求不要自行处理。
  13、了解所在车站的出入口情况及主要公共交通情况,遇有乘客问讯可交由车站工作人员处理。
  14、志愿者在参加服务前两小时内请勿饮酒,到车站服务时,请勿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遗失。

五、《上海轨道交通志愿服务手册》的使用
  15、上海市文明办、上海市交通局文明办向轨道交通志愿者颁发《上海轨道交通志愿服务手册》。该手册将作为志愿者志愿服务的凭证以及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的记录。
  16、手册仅记录由志愿者在上海轨道交通车站内开展的服务活动。
  17、服务记录原则上以小时为单位,志愿者应主动要求车站工作人员及时填写,长期服务可分阶段统一填写。
  18、手册为志愿者身份证明,参加活动及培训时应随身携带。手册应妥善保存并保证记录准确,遗失后应及时申请补办。
  19、手册用于统计志愿者服务记录,并作为表彰奖励依据。对具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行为的志愿者,取消其志愿者资格,注销其手册。

六、附则
  20、本守则将在试行的过程中,不断总结实践经验,逐步加以完善。本守则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市文明办、市交通局文明办和上海地铁运营公司。
    21、其他规则请遵守各具体的志愿者活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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